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对天等县第二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认定报告编制单位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矿山自然恢复认定编制服务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资源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第二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认定报告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元
(二)采购内容:开展天等县第二批次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图斑情况,遥感图斑分类认定,基础资料收集与综合分析整理、地质调查并拍摄现场照片,编制自然恢复认定报告,通过桌面端广西废弃历史矿山生态修复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上传认定成果资料。
(三)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认定报告编制及系统数据填报上传工作。
三、认定报告编制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具备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能力。
(六)有编制自然恢复认定报告文件的专业力量。
(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报价函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人民政府网(****** )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源局四楼生态修复股(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076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区先生0771-******。
******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71-******。
******资源局
2024年7月2日
******资源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第二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认定报告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元
(二)采购内容:开展天等县第二批次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图斑情况,遥感图斑分类认定,基础资料收集与综合分析整理、地质调查并拍摄现场照片,编制自然恢复认定报告,通过桌面端广西废弃历史矿山生态修复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上传认定成果资料。
(三)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认定报告编制及系统数据填报上传工作。
三、认定报告编制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具备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能力。
(六)有编制自然恢复认定报告文件的专业力量。
(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报价函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人民政府网(****** )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源局四楼生态修复股(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076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区先生0771-******。
******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71-******。
******资源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