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内容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2月27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工
地址:******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中心A座39楼3905室)
附件:【招标文件预公示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4日
附件信息:
62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