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由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代理服务金额:12225.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c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扶绥县新宁镇新宁街173号
项目联系人:包峻名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1号楼十五层1531号
联系电话: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娅娜
电 话:0771-******
******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