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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金秀瑶族自治县滴水河生态康养旅游取水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1GR2J92)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作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滴水乡村旅游景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南部,隶属金秀县******居,北至长垌乡苗圃场,西至大进屯,景区总规划面积32.30公顷(322965.34m2,约484.45亩),主要建设内容有:滴水河滨水休闲区:露营基地、溪谷营地、滨水火驿站、河谷之家、水上乐园、飞跃索道、水上拓展、临水丛林拓展等。养生度假区:福圣庄园、瑶山研学、山林度假、康养馆、圣山原宿等。本项目目前尚未实施,拟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拟竣工日期为2028年9月。本项目取水水源为滴水河左岸一级小支流水,水源位于滴水乡村旅游景区北面约0.5km的滴水河左岸一级小支流里(东经110°6′22″北纬24°2′14″)。项目日均取水量123.04m3,日均取水流量0.0014m3/s,本项目年均取水量共4.49万m3。项目取水水源点在滴水河的小支沟上,没有划定水功能区划,项目在滴水河的一级小支流取水,不在滴水河二级水功能区内,同时本项目取水量较小,因此项目取水规模对水功能区取、用水以及水质保护目标影响较小,符合水功能区划管理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
同意项目年取水总量为4.49万m3,日最大取水量161.46m3,取水量在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取水满足节水要求,项目取用水规模合理。项目取水设计保证率取95%。
项目水源位于滴水乡村旅游景区北面约0.5******消防池)。经计算,本项目取水点水量丰富,常年流水,依据水文分析,取水点特枯水年(P=95%)日均来水量1109.59m3,项目日均取水量123.04m3/d,日最高取水量161.46m3/d,分别约占特枯水年日均径流量的11.1%、14.6%,占用量较小,水量充足满足用水需求。
项目水源周边植被覆盖良好,根据水质监测结果,项目取水点水质良好,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的标准,水质满足用水需求。
三、基本同意项目退水方案
项目不设入河排污口,废水处理后均回用于景区绿地(含园林绿化面积和保留原有森林绿化面积)浇灌,无退水影响范围。
四、用水定额符合要求
项目主要为景区住宿、景区常住人口用水,景区住宿为五星级宾馆,日平均用水标准为0.14m3/床·d(日变化系数取1.5),年均用水为51.1m3/床·a,小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五星级宾馆先进值70m3/床·a。景区常住人口日平******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农村分散式供水Ⅱ区≤80L/(人·d)的定额要求。餐饮设施总面积1020m2,按照《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属于大型正餐服务(正餐服务:大型>500m2)。景区餐饮年平均用水标准为6m3/(m2·a),小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679-2023)大型正餐服务先进值9m3/(m2·a)。符合用水定额标准。
五、节水措施符合要求
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可行,结论基本合理。项目应按照要求安装取水计量。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水功能区、生态系统、其他用水户的影响较小。
(二)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特殊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当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四)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水利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